大连市推行“双公开,五个盒子”制度强化落实食品销售主体责任    

2017-04-06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近期,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行实施食品销售“双公开,五个盒子”制度,经营者落实食品销售主体责任标准更加具体化、简单化、公开化。

  “双公开”,是将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和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进行公开,即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食品风险分级、投诉举报电话、监管人员检查记录和食品抽验处理结果、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等信息公开。“公示板”需要放置在市场或者摊位的主要入口处或者明显位置。

  “五个盒子”,是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或市场主办者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材料按照法规制度、资质许可、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和应急宣传分类存放或电子化展示。

  目前,大连市已有18家食品示范市场和62家食品示范商超店落实该制度。2017年,计划全市50%的食品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实现“双公开”与“五个盒子”制度落实。


原文链接:http://www.sda.gov.cn/WS01/CL0005/170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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